原料 / 蘑菇提取物
蘑菇 类 膳食补充剂 贴牌代加工
PharmaEurope在欧盟生产基地生产贴牌(自有品牌)蘑菇类膳食补充剂,生产基地持有ISO 22000:2018、GMP和HACCP证书。目前有7款成熟配方正在生产中:猴头菇、猴头菇银杏、灵芝、香菇、白桦茸锌、冬虫夏草以及四菌复合配方。云芝、舞茸及品牌方所需的其他蘑菇提取物可按订单生产。以上产品均可使用您的自有品牌标签。
简而言之:对于蘑菇类原料,所使用的部位与提取方式决定了其在欧盟的可售范围及标签标示内容。常规起订量为每款产品500瓶,首批订单自100瓶起,交货周期自2周起。
500瓶标准起订量;首批订单100件起
7种蘑菇提取物从猴头菇到云芝
自2周起自有品牌
ISO 22000持有ISO 22000证书的欧盟生产基地
现有 蘑菇 类 配方
蘑菇提取物按其所对应的干蘑菇量进行标示:“相当于1,000 mg的提取物”指由1,000 mg蘑菇制成的提取物。下表采用与产品标准相同的表述。
| 配方 | 标示为 | 剂型 |
|---|---|---|
| 猴头菇 | 相当于1,000 mg猴头菇的提取物 | 硬胶囊 |
| 猴头菇银杏 | 相当于500 mg猴头菇的提取物+相当于2,500 mg银杏叶的提取物 | 硬胶囊 |
| 灵芝 | 相当于1,000 mg灵芝的提取物 | 硬胶囊 |
| 香菇 | 相当于1,000 mg香菇的提取物 | 硬胶囊 |
| 白桦茸锌 | 相当于1,250 mg白桦茸的提取物+锌25 mg | 硬胶囊 |
| 冬虫夏草 | 冬虫夏草1,850 mg | 片剂 |
| 四种蘑菇复合配方 | 香菇、灵芝、猴头菇与冬虫夏草 | 硬胶囊 |
灵芝与白桦茸也用于复合配方中,猴头菇同样如此;这些成分在分类页面中分别列于各自类别下。完整成分组成、所用蘑菇部位及提取方法均载于各配方的产品标准中,可应要求提供。
哪些 蘑菇 形态 可 在 欧盟 销售?
在欧盟,同一种蘑菇的某一形态可能属于普通食品,而另一形态则属于需要授权的新资源食品。决定因素是所使用的部位及提取方式,而非罐装上的名称。
- 猴头菇(Hericium erinaceus)。根据欧盟委员会2025年2月28日的咨询意见,其子实体及热水提取物不属于新资源食品,适用于食品和膳食补充剂。脱水猴头菇菌丝体粉末属于新资源食品(2019年10月29日),因此不能在欧盟标签上替代子实体。
- 灵芝(Ganoderma lucidum)与香菇(Lentinula edodes)。规则相同:子实体及其热水提取物不属于新资源食品(2025年2月28日),脱水菌丝体粉末属于新资源食品(2019年10月29日)。
- 白桦茸(Inonotus obliquus)。根据2025年2月28日的咨询意见,其子实体提取物在膳食补充剂中不属于新资源食品。白桦茸用于普通食品和饮品时属于新资源食品(2024年11月14日),因此硬胶囊形式可行,而“白桦茸咖啡”则涉及不同的法规问题。
- 灰树花(Grifola frondosa)。子实体的热水提取物不属于新资源食品(2025年2月28日);菌丝体粉末属于新资源食品(2019年10月29日)。
- 冬虫夏草。该名称涵盖不同物种:蛹虫草(Cordyceps militaris)、冬虫夏草(Ophiocordyceps sinensis)以及以CS-4名义销售的发酵菌株。它们在欧盟的法规状态各不相同,因此产品标准需注明具体物种,而不能仅标注“冬虫夏草”。
- 云芝(Trametes versicolor)。目前尚无欧盟委员会咨询意见明确其状态,因此在报价前我们会根据目的国要求进行核查。
水提物规则具有一般依据:根据与各成员国的共识,非新资源食品的非浓缩水提物与其原料具有相同的法规状态。上述咨询意见不涵盖乙醇提取物和双重提取物。信息来源:欧盟委员会关于猴头菇提取物、猴头菇菌丝体、白桦茸提取物及食品用白桦茸的新资源食品状态咨询意见;核查日期:2026年9月27日。
欧盟 蘑菇 类产品 标签 可 标注 的 内容
标签上的功能声称须符合目标市场法规,由品牌方与进口商确认。
标签上的功能声称须符合目标市场法规,由品牌方与进口商确认。
标签上的功能声称须符合目标市场法规,由品牌方与进口商确认。
两种 启动 方式, 以及 包装 规格 对 价格 的 影响
成熟配方 贴 牌
从列表中选择一种蘑菇,确定每瓶装胶囊数量,并确认我们设计的标签或提供您自己的设计文件。常规起订量为每款产品500瓶;采用现有包装的成熟配方贴牌首批自100件起。
定制配方
其他蘑菇品种、不同提取物或剂量、与维生素或矿物质的复合配方,或以粉剂替代硬胶囊。在报价前,我们会先核查原料及其提取工艺是否符合欧盟新资源食品规定,随后在生产前进行打样。
包装
可选30粒、60粒、90粒或120粒瓶装。也可采用泡罩和盒装,但需满足包材供应商自身的起订量要求。
关于 蘑菇 类 膳食补充剂 贴牌代加工
蘑菇类膳食补充剂贴牌代加工的起订量是多少?
常规起订量为每款产品500瓶,采用现有包装的成熟配方贴牌首批自100件起。未列入成熟配方清单的蘑菇品种属于定制配方,需在样品确认后生产。
可以在欧盟销售猴头菇膳食补充剂吗?
可以,但仅限子实体或其热水提取物:欧盟委员会于2025年2月28日结束的咨询认定,子实体提取物粉末在食品和膳食补充剂中均不属于新资源食品。脱水猴头菇菌丝体粉末属于新资源食品,需先获得授权。
子实体与菌丝体:为什么有区别?
因为欧盟法规将二者视为不同的食品。猴头菇、灵芝、香菇和灰树花的子实体在1997年5月15日前已在欧盟被食用;而其脱水菌丝体粉末未被食用,因此属于新资源食品。标签和产品标准必须标明所使用的部位。
白桦茸可用于膳食补充剂吗?
可以。根据欧盟委员会2025年2月28日的咨询意见,白桦茸子实体提取物在膳食补充剂中不属于新资源食品。同样的白桦茸用于普通食品或饮品时则属于新资源食品,因此适用规则取决于产品类别,而不仅取决于蘑菇本身。
你们使用哪种冬虫夏草?
成熟配方的冬虫夏草产品为片剂,规格为1,850 mg,其产品标准中标明了菌种名称。蛹虫草(Cordyceps militaris)、冬虫夏草(Ophiocordyceps sinensis)与发酵CS-4菌株在欧盟的法规状态不同,请告知目标市场,我们将在报价前确认适用的菌种。
标签上可以标注蘑菇的作用吗?
否。标签上的功能声称须符合目标市场法规,由品牌方与进口商确认。
可以标注β-葡聚糖含量吗?
可以,作为产品标准中的成分数值进行标注。欧盟关于β-葡聚糖与血液胆固醇的规定仅适用于燕麦和大麦来源的β-葡聚糖,因此蘑菇类产品不可使用该表述。
你们生产云芝和舞茸产品吗?
可以按订单生产。舞茸子实体的热水提取物不属于新资源食品(欧盟委员会咨询意见,2025年2月28日)。云芝尚无欧盟委员会咨询意见明确其状态,因此我们会在报价前根据目的国规定进行核查。
蘑菇类膳食补充剂订单需要多长时间?
使用成熟配方贴牌,交货周期自2周起。
欧盟规定适用于英国吗?
不自动适用。大不列颠地区保留独立的新资源食品清单,2025年欧盟关于蘑菇提取物的咨询意见在大不列颠地区尚未有单独决定。请在询价时告知目标市场,我们将核查当地适用的规定。详见英国市场页面。